上海首例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案宣判 投资者获刑

2009.04.29 | 浏览:1037次

中国法院网讯   备受关注的上海第一例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案件,今天在上海静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法院认定被告人许凌江的行为构成了犯罪,判处许凌江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身为上海昊月投资咨询公司总经理的许凌江,于2007年1月从四川省富顺县李桥镇花鱼村,以每亩218元的价格受让了157亩林地使用权,在未经林业局的审批、未取得林权证的情况下,他以上海昊月投资咨询公司名义,疯狂敛财获利达70多万元。他将其中147亩林地使用权,以每亩4980元的高价销售给他人,导致12名客户平均每人损失5万余元,有些老年投资者甚至耗光了毕生积蓄,情况惨不忍睹。
    许凌江还谎称为公司员工办福利,骗取富顺县林业局审核通过林地使用权的转让。2005年5月10日,在自知无法再蒙混过关的情况下,许凌江主动至公安机关交代了上述犯罪事实。
    法院认为,许凌江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特别严重。鉴于许凌江能主动交代犯罪事实,有自首情节主管恶意较轻,遂判决作出了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