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某外资食品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被追尾款,反获退赔,最高院指定再审,再次胜出

2015.08.28 | 浏览:1054次

杭州某外资食品公司将其标的4000余万的厂房交由国内某知名建筑公司施工,后建筑公司以工程尾款起诉食品公司,锦丰诉讼团队接受被告委托,先提起质量反诉,又另行提起结算之诉。最终食品公司不仅无须支付工程尾款,反由建筑企业退赔其数百万元款项。上述案件经中院一审、高院二审、最高院指定再审,均获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