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丰所樊德珠主任参加杭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并荣获“代表履职积极分子”称号
2019.01.21 | 浏览:780次
2019年1月21日上午9时整,杭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如期召开,市人大代表、锦丰所主任律师樊德珠参加了本次会议。在本次会议中,樊德珠主任也带来了与民生相关的建议和提案。 作为一名连任四届的“老代表”,樊德珠主任从2011年开始就开始关注老小区加装电梯的问题,并且写进了两会建议中。在过去的一年中,樊德珠主任看了很多老小区电梯加装电梯的施工现场,也听取了很多关于加装电梯中存在的问题:“声音很多,大多数群众给予积极的拥护,但也有一些声音,觉得加装电梯会侵占公共绿化,会影响光照;还有一二层要求补偿的问题;尤其迫切的是老年人群体,但因为年纪比较大,已经没有办法成为牵头人,整个楼道的加装电梯就无法推进了。”在加装电梯中反映出来的各种声音都应当倾听和关注,作为一名执业律师,樊德珠主任建议在加装过程中,政府的主导性应当加强,依法解决现有加装电梯过程中的矛盾。 作为重要民生问题,樊德珠主任建议,加装电梯的政策是否能从要求专有部分全部业主的同意,修改为本楼道内2/3业主,本楼道2/3专有部分业主同意就可以加装。需要加强政府的主导作用,不仅是在社区层面倡导,同时还需要联合媒体、公共服务组织、公益组织等社会各界力量,积极推进“老小区加装电梯”。同时,对“低楼层用户觉得加装电梯后整个楼道内人家的房子都升值了,只有自己的房子没升值了,这也是客观存在的问题,不能忽视,对低楼层应该有的适当补偿,从合理性角度引导,并要消除因高层的升值而成为低楼层住户漫天要价的理由的现状。” 此外,因樊德珠主任在2018年度人大代表任职期间履职工作成绩突出,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特授予其“代表履职积极分子”称号!